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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重奖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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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4-19
近日,金湖县安监局接到多起群众举报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该局迅速组织人员对群众举报的事情逐一核实,查处了多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了一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地防范较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金湖县安监局对举报人员分别进行了奖励。
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违法的行为,金湖县出台了《金湖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和《金湖县安全生产举奖励细则》等文件,明确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当地政府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对群众举报,经查实后, 将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以及事故等级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200元到5000元不等。进一步调动了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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