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0日,金湖县审计局收到中共金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审计移送线索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单”,单中讲到:“县审计局移交的房屋征收拆迁专项资金案件线索我委已立案调查”。此事源于金湖县审计局对金湖县安置房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一次案件线索的移交。
按照淮安市纪委、淮安市审计局的要求,金湖县审计局派出骨干人员,组成审计组,对金湖县安置房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调查发现:金湖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部分拆迁专款支出手续不规范。该征收办账面反映,2007年至2010年支付拆迁安置费852.79万元、评估费320.83万元、拆迁残值收入443.62万元,其中:拆迁安置费支出标准超出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征收地块评估由淮安某公司独家实施,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拆迁残值的收取未做到应收尽收。鉴于以上涉及违规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县审计局及时将问题移送中共金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进一步调查处理。该县纪委对其十分重视,经查证后,对征收办原主任违纪违规问题予以立案,严肃了拆迁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