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72阅读
  • 0回复

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缺斤短两”摊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9-01
日前,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长途汽车站有一水果摊点卖水果时使用杆秤,缺斤短两情况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29日上午,县市场监管局黎城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来到该水果摊点进行检查。该水果摊点位于县长途汽车站南广场出口处,人流量较大,现场检查时只有这一家正在经营,执法人员两人一组,一组负责购买水果,另一组负责录像取证。执法人员上前询问葡萄价格,摊主说8元一斤,双方还价后商定7元一斤。经过摊主称重,一共购买葡萄4.8斤,34元。执法人员现场对所购葡萄进行复称,所购葡萄实际重量为3.9斤。
执法人员现场对水果摊主进行调查询问,对所购葡萄及摊主所使用的称重工具进行暂扣封存,要求其暂停经营活动,限期到县市场监管局黎城分局接受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该水果摊主自认为车站附近人流量大,且多数是过路客,发现缺斤短两也会自认倒霉,不会深究,有机可乘。在此,县市场监管局黎城分局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水果时发现缺斤短两一定要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一起监督商户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金湖论坛欢迎你!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