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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三严三防”夯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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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8
今年以来,县纪委为了有效的遏制信访举报线索失管、失控等问题的发生,积极谋划、主动出击,努力从举报线索“科学评级”、“挂账销号”、“案结事了”等环节出发,积极构建一套科学化、精细化的线索管理体系。
严格信访件“科学评级”,防止线索“贬值”。年初,印发了《关于金湖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线索“评级处置”的实施办法》,要求在举报线索批办流转前,首先由信访接待人员根据信访人的动机、利益关联性等要素,对线索作出是否在纪检监察业务内、是否重复信访等“预判”提醒;其次由分管信访副书记、常委会同信访室对线索“评级”,对违纪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定为一级线索,并全部转办委局科室;对违纪性质较轻、可查性一般的定为二级线索,由信访室提出交办意见,经分管领导签批后转交职能部门办理;对违纪情节不明显,可查性不强的定为三级线索,由信访室下发信访监督通知书,按程序对当事人实行函询谈话。今年以来,共筛选出一级线索15件,二级线索70件,下发信访监督通知书9件,函询谈话9人。
严格信访件“挂账销号”,防止线索“沉淀”。整合各类信访工作台账,分类设置自收件、市纪委转交(办)件和重点督办件工作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并严格按照上述分类标准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实行分类“挂账销号”管理,即建立承办单位签字背书、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信访室督办的工作模式,对于信访问题已经查清,处理建议已整改到位或信访人对反馈结论认同等符合注销条件的信访件,及时做好销账处理;针对信访调查敷衍了事、审结时发现存在调查瑕疵的信访件,备案不注销,并由信访室督促承办单位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县纪委已先后对25件转办件发放了通案意见整改书,提出整改建议30余条。
严格初访件“案结事了”,防止线索“霉变”。严格初信初访件的办信流程,线索初核前,承办人员签字背书,并作出严守保密纪律、无回避关系、按期调查和及时反馈等9项承诺;调查结束后,县纪委邀请分管信访分管副书记、常委、纪检监察室、审理室、案管室负责同志一起对信访查结情况开展集中审结,重点审核证据材料是否确凿,反馈回复是否满意,处理建议是否落实、是否“霉变”为信访积案等,以此切实的提高信访按期办结率、查实率和群众满意率,确保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今年以来,金湖县共受理初信初访件84件,至目前已按期办结54件,其中信访转立案17件,信访成案率为31.5%,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2百分点,且今年以来金湖县未发生一起初信初访件“霉变”为信访积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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