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新淮安网11月17日电(史忠升)日前,金湖法院通过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强化案件监督,创新分权运作机制等四项措施,加大了执行力度,规范了执行行为,有效的破解了“执行难”。 加大媒体曝光力度 在执行工作中采取公示执行、媒体曝光等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活动。对一些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义务的社会名人、企业,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公告,一方面让“老赖”信誉扫地,让全社会谴责其行为。令一方面通过悬赏公告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执行。 健全快速反应机制 首先,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指挥中心,由执行局局长担任负责人,统一组织、指挥、调配快速反应的执行力量。其次,建立执行应急小组,二十四小时待命,保证任何时候接警,都能够立即出警。有效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 强化案件监督管理 对当事人反映执行不力、执行不当的案件根据情况分别予以审查、督办,落实内部调执、交叉执行制度。对于可供执行财产,限期依法采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及评估拍卖措施,有效的防止了消极执行情况的发生。 创新分权运作机制 该院将执行实施程序分为财产查控、财产处置等不同阶段并明确时限要求,由不同的执行人员集中办理,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方式。同时,在分段执行中实行节点控制,防止消极执行。通过执行实施权的分权运作,明确了职责和相互关系,形成有激励又有约束、有竞争又有合作的良性运行机制。 编辑:苗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