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审组对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进行计量认证。
评审组通过听、看、查、问、考及座谈等形式,对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的质量体系与检测能力进行了全面评审。
评审组认为,金湖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已根据《评审准则》建立了质量体系,能独立承担公正检测;现场操作符合要求;检测设备和计量仪器能与申请的计量认证项目参数相适应;具备按NY/761-2008、GB/T20797-2006、GB/T5009192-2003、GB/T20361—2006、GB/T22400—2008、农业部958号公告—12—2007等规程,对无公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三聚氰胺、瘦肉精检测的能力。
评审组一致同意,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