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890阅读
  • 0回复

金湖县免征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紫河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2-17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这次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收费。免征项目主要有,工商行政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管手续费;商务部门收取的装船证费、手工制品证书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质检部门收取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国土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农业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含牌证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等)、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和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林业部门收取的林权证工本费;旅游部门收取的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收取的清真食品认证费;交通运输部门收取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标准现行性确认费(采用国际标准确认费);测绘部门收取的测绘成果工本费等。暂免期限为2012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
金湖论坛欢迎你!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