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予以补贴的方案》是金湖县人民政府十二届第十九次常务会议上针对金湖县残疾人出台的又一项特惠政策。按照金湖县财政局、金湖县残联《关于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补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补贴调查登记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到不漏报、不错报。银集镇根据全镇重度残疾人的信息资料,积极与镇民政部门对接,加班加点、走村入户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由残疾人(监护人)提供的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有关信息资料,填写《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审批表》报县残联审批。根据调查结果,银集镇目前共有各类重度残疾人377人(听力、言语除外),剔除有固定收入和已经纳入低保、五保的重度残疾人,将有249人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的财政补贴。
责任编辑:王全军 梁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