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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安监局四项举措全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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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3-20
为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金湖县安监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非煤矿山企业节后恢复生产严格把关,巩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成效,确保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局良好。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的原则,要求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在复产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尤其是针对节后从业人员变动频繁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新招用的工人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岗前安全技能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二是严格现场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察执法,深入企业检查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条件,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坚决做到“隐患未消除,生产不恢复”。对于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会同安全专家提出具体整治方案,指导企业从方法手段上提高整治能力和效果。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验收关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购置从业人员雇主责任保险、劳动防护用品,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坚持“合格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凡是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未整改、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一律不予恢复生产。
四是实现标准化管理,力促目标达成。要继续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创建工作目标。到2013年底,全县非煤矿山力求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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